考察原则、内容、标准和程序按照《gwy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、《公安部关于印发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〉的通知》(公通字〔2020〕11号)以及《贵州省gwy录用考察工作细则》(黔组发〔2024〕2号)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,空缺职位不予递补。
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,并保持通讯畅通,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(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公告职位表)。
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(贵阳考区)后续批次考察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“筑红云”网站上公布,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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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2025年度四级联考(贵阳考区)gwy(人民警察)职位考察对象名单(第一批).xlsx